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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乐信公益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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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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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乐信公益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支持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工商学院、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金融财经专业、计算机专业、数学专业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深圳乐信公益奖助学金”。现将2022年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工商学院、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等11所高校的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金融财经专业、计算机专业、数学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将按照协议和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单独下达至各单位。

(二)资助标准:5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金融财经专业、计算机专业、数学专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双双失业或一方失业,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家庭收入不足以支持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来自西部地区的学生优先。

(二)品学兼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目,综合测评在年级(班级或专业)不低于50%。参评研究生应符合所在院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有突出科研成果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一)各院校发布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安排部署评定工作;

(二)各院校组织申报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校进行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各院校按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和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四)各院校于5月12日前将资助学生名单向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报送材料1-4)。

  五、受助义务

  为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强意识,培养劳动观念,塑造优良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资助与励志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的有机结合,受助学生在受助期间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受助学生须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捐赠方组织的集体活动。

(二)受助学生撰写个人成长报告,向捐赠方汇报在受资助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由各院校汇总形成成长文集等相关材料(详见报送材料5-7)于1116日前提交至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六、终止资助的情形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奖助学金发放:

(一)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二)生活不节俭,使用奖助学金不当,挥霍浪费者。

(三)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者(包括但不限于休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附件1: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执行单位负责人、联络人确认表.doc

      附件2: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xxx项目2022年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4.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5: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结项报告.doc

      附件6.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xxx项目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7: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助学金项目成长文集内容.docx

(二)报送地址及邮箱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404办公室

邮箱:lzuedf@lzu.edu.cn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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