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甘肃省部分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金融财经类专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向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捐资设立“华夏银行奖助学金”和“中汇亿达奖学金”。现将2021年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一)资助对象
1.“华夏银行奖助学金”
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工商学院全日制金融、财经类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2.“中汇亿达奖学金”
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工商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9所院校金融、财经类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一)“华夏银行奖助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目,综合测评在年级(班级或专业)不低于50%。
(二)“中汇亿达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勤奋努力,积极向上;
3.上学年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年级(班级或专业)前30%,参评研究生应符合所在院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
5.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优先考虑:
1.本科生:为该评选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2.研究生: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科研成果。
三、评审程序
1.各院校发布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安排部署评定工作;
2.各院校组织申报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校进行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3.各院校按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和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4.各院校于10月31日前将资助学生名单向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3)。
四、受助义务
为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强意识,培养劳动观念,塑造优良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资助与励志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的有机结合,受助学生在受助期间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受助学生须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捐赠方组织的集体活动。
2.受助学生撰写个人成长报告,向捐赠方汇报在受资助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由各院校汇总形成成长文集(详见附件6),于次年7月前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4-6)提交至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五、终止资助的情形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奖助学金发放:
1.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2.生活不节俭,使用奖助学金不当,挥霍浪费者。
3.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者(包括但不限于休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书
2.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xxx项目2021年支出预算表
3.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
4.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结项报告
5.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xxx项目支出决算表
6.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助学金项目成长文集内容
(二)报送地址及邮箱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404办公室
邮箱:lzuedf@lzu.edu.cn
附件:
附件1: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年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3: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4: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结项报告.doc
附件5: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年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6: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助学金项目成长文集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