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审核正式批准设立,是由兰州大学发起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募基金会。成立以来,基金会以规范的管理和很高的公信度、美誉度,得到了捐赠方、受益方的认可和好评。2017年接受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估,被评为4A级基金会。基金会是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的专门管理机构,通过积极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助,为学校发展和社会慈善事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工作制度》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助力“双一流”建设,规范做好理事会换届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换届方案》(见附件1)要求,从以下几项分别推荐候选人,每项至少推荐1名,合计不得超过9名:
1.校领导(参考校领导分工情况);
2.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基金会工作相关的部门,如财务处、科学研究处、社会科学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第一医院、第二医院、校友总会办公室等);
3.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兼顾学科均衡);
4.关心学校发展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及校友;
5.对基金会筹资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请填写《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理事推荐表》(见附件2),并于10月8日前报送到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城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03)。
二、有意愿成为理事的同志请填写《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理事自荐表》(见附件3),并于10月8日前报送到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城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03)。
三、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推荐情况提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并上报挂靠单位审定。
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的换届工作是关系基金会未来发展、战略提升的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荐能够为基金会发展出谋划策、拓展基金会筹资渠道、对基金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同志参与到学校发展中来。
附件:
1.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换届方案
2.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3.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理事自荐表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