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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布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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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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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布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

关于公布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了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现予以公布。

  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具有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

  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

  4.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5.增爱公益基金会

  6.安利公益基金会

  7.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

  8.亿利公益基金会

  9.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10.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11.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12.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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