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华夏银行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时间:2020-09-01

作者:

关于开展2020年“华夏银行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支持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金融、财经类专业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华夏银行奖助学金”。现将2020年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五所院校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金融、财经类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人数与金额

  每所院校4人,每人5000元,合计20000元;五所院校总计100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成绩良好,2019-2020学年无不及格课目,综合测评在年级(班级或专业)不低于50%。

  四、评审程序

  1.各院校于9月10日前发布评定通知,组织评定工作,并提交《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和《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华夏银行奖助学金”项目2020年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2)至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校进行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附件3);

  3.各院校按《“华夏银行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办法》开展资格审核和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8日前将评审材料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

  4.项目管理委员会于9月28日-9月29日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资助学生名单,在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奖助学金,并将受助学生名册向捐赠方备案。

  五、受助义务

  为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强意识,培养劳动观念,塑造优良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资助与励志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的有机结合,受助学生在受助期间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受助学生须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捐赠方组织的集体活动。

  2.受助学生撰写个人成长报告,向资助方汇报在受助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由各院校汇总后于11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六、终止资助的情形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助学金发放:

  1. 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2. 生活不节俭,使用助学金不当,挥霍浪费者。

  3. 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自费出国留学者。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七、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申请材料

  《“华夏银行奖助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3)

  2.评审材料

  (1)《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华夏银行奖助学金”项目2020年支出预算表》(附件2)

  (3)《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4)

  (4)《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助学金发放表》(附件5)

  (5)评定通知与评审结果公示(官网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报送地址及邮箱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404办公室

  邮箱:lzuedf@lzu.edu.cn

  

附件:

        附件1: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华夏银行奖助学金“项目2020年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3:“华夏银行奖助学金”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4: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5: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助学金发放表.xls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0年9月1日


上一篇:

爱心倡议丨甘肃省扶贫基金会关于开展“精准扶贫——我为农村中小学生捐赠体育用品爱心包”公益活动的倡议函

新闻中心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推荐新闻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童享计划”活动用品采购询价结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童享计划”活动用品采购询价公
关于招募2017年秋季学期“童享计划”志愿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