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金融、财经类专业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华夏银行奖助学金”。现将2020年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五所院校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金融、财经类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人数与金额
每所院校4人,每人5000元,合计20000元;五所院校总计100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成绩良好,2019-2020学年无不及格课目,综合测评在年级(班级或专业)不低于50%。
四、评审程序
1.各院校于9月10日前发布评定通知,组织评定工作,并提交《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和《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华夏银行奖助学金”项目2020年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2)至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校进行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附件3);
3.各院校按《“华夏银行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办法》开展资格审核和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8日前将评审材料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
4.项目管理委员会于9月28日-9月29日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资助学生名单,在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奖助学金,并将受助学生名册向捐赠方备案。
五、受助义务
为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强意识,培养劳动观念,塑造优良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资助与励志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的有机结合,受助学生在受助期间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受助学生须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捐赠方组织的集体活动。
2.受助学生撰写个人成长报告,向资助方汇报在受助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由各院校汇总后于11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六、终止资助的情形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助学金发放:
1. 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2. 生活不节俭,使用助学金不当,挥霍浪费者。
3. 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自费出国留学者。
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七、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申请材料
《“华夏银行奖助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3)
2.评审材料
(1)《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华夏银行奖助学金”项目2020年支出预算表》(附件2)
(3)《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4)
(4)《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助学金发放表》(附件5)
(5)评定通知与评审结果公示(官网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报送地址及邮箱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404办公室
邮箱:lzuedf@lzu.edu.cn
附件:
附件1: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华夏银行奖助学金“项目2020年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3:“华夏银行奖助学金”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4: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5: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助学金发放表.xls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