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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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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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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兰州大学聘用制人员(管理B类岗位)

  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校友服务科工作人员:以服务为本,做好与校友组织、各地校友的交流与联络;指导校内各单位开展校友工作;负责校友活动和项目的策划、执行和宣传;负责校友信息数据库的完善和管理;做好校友网、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做好校友刊《读者·兰大人》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基金管理科工作人员:开展捐赠需求调研、评估及筹资项目的策划和实施;做好项目的组织、执行,数据库的完善和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做好与捐赠方进行业务洽谈和日常的沟通联系、走访;做好基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人员:编报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做好日常财务报销管理工作、资金管理、税务申报、财务审计与报表上报等工作;做好捐赠项目的财务信息统计、分析与总结,为基金会的重大决策提供财务分析依据;做好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具体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未受党纪、刑事或行政处分;热爱兰州大学、热心公益事业,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能够承受压力应对挑战。

  2.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

  4.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

  四、相关待遇

  兰州大学聘用制人员(管理B类岗位)按照《兰州大学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修订)》(校人〔2019〕91号)相关规定执行,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薪酬管理办法》(基金会发〔2018〕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4月27日之前将《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1)、《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聘汇总表》(附件2)、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后形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邮箱:xyb@lzu.edu.cn。

  联 系 人:张欣懿

  联系电话:0931-8915566

  六、其他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doc

           附件2: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聘汇总表.xlsx

  

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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